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7年共安排项目支出3项,资金总额212.6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12.6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中共六安市委群众工作部(六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本级2017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涉访救助资金3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政办[2009]72号文件要求。
项目内容: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本级涉法涉诉涉访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内容。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办公费30万元。
2、驻京驻肥工作组12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2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9号和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第4号文件要求。
充实驻京驻肥工作接访力量,分级分类管理重点人员,逐人逐案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稳控包保责任人,做好驻京驻肥接劝返工作。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
办公费30万元;
邮电费4万元;
差旅费23万元;
维修(护)费5万元;
租赁费28万元;
会议费3万元;
劳务费9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8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信访接待及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62.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2.6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信访工作需要。
项目内容:主要是复查复核办、办信科、信息调研室、督查督办科、接访中心专项费用。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
办公费10.8万元;
差旅费8万元;
培训费5万元;
会议费5万元;
劳务费22.8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6万元;
信息网络购建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