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委群工部(信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18-08-29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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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4.04

8.26

因公出国(境)费

0.00

4.23

公务接待费

3.00

2.9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4

1.0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4

1.04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委群工部(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4万元,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根据省信访局统一安排出国访问,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用。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委群工部(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23万元,占5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9万元,占36.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占12.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3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长的原因是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六安市委群工部(信访局)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累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安徽省信访局统一安排,经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执行“维权机制”研讨任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六安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6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2.99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34万元,下降44.81%,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活动,厉行节约。2017年六安市委群工部(信访局)国内公务接待共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43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协调信访事项、案件督查督办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4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长的原因是2016年没有公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驻京工作日常事务和接劝返工作。2017年底,六安市委群工部(信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六安市委群工部(信访局)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laxf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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