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六安市信访局党组党建工作要点
2020年市信访局党组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增强信访干部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完成全年信访工作任务和老区绿色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 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省市委有关规定等,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行动中实践中。加强教育警示,严格政治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自觉规范政治言行。
2.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党章党规,深刻认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健全决策机制,压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弘扬“四下”基层、开展“四最”试点,推动“四重”攻坚,细化任务分解,完成“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完善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和终结评议工作机制,实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强化网上信访办理工作,加强基层信访平台建设,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共性目标任务(精神文明、创卫、双拥、计划生育、综治、保密、效能、档案、普法、工青妇、关工委、电子政务、网站建设等)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3.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意义,全面分析和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问题,有效防范信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风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干部日常和年度考核范围,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以党的思想建设为指导,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4. 深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若干规定》等,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素养,结合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全面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5.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要求融入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的各个方面,建立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把主题教育工作的好做法坚持下去、好经验升华起来,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自觉行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变化。
6.加强政治文化建设。积极发挥文化引领方向、振奋精神、凝聚力量的作用,加强党员文化阵地建设,弘扬共产党人价值观,融通党的优良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宣传“身边的典型”特别是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党员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机关文明程度。
7. 开展业务教育培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实行分级分类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创新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以信访事项办理质量评查、来访接待、办信网投、督查督办等业务规范化为主要内容,拓宽培训范围、细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突出培训效果;将能力培养贯穿始终,不断提高信访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党的纪律建设为戒律,持续开展反腐肃纪
8.强化廉政警示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警觉,按照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以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契机,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以赵正永、张坚等案为镜鉴,深入对照有关忏悔书、剖析材料、案件通报进行剖析警示,举一反三,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着力解决工作作风等方面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9. 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市委相关规定,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始终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树牢信访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结合创新联系群众工作方法,探索建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开展结对帮扶、联学联建等活动。坚持重大决策调研先行,继续推行五带五装“背包式”调研,健全完善服务群众“有事就办”工作机制,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10.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云飞同志在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第十二轮巡察综合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将巡察反馈的问题分解落实,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中心),逐一剖析症结原因,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对账消号制度,巩固完善整改成效,报告追责问责情况。同时将此次巡察整改纳入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全过程,做好结合文章,坚持举一反三,实行以点带面,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四、以党的组织建设为抓手,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1.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坚持“支部书记总抓、委员分工负责”,建立党支部班子成员岗位责任制,突出党支部书记政治责任首位度,强化“第一责任人”履职意识,明确党支部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对照党建工作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抓好党建工作检查、督促和落实,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机制。局党组要经常听取党支部关于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做到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12. 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确保党内民主生活制度高质量落实。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也要参加民主生活会。严格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书记与党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廉政教育谈心谈话以及其他方面的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党组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提升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情感上信赖组织。
13.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紧紧围绕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上级党组织安排,通过佩戴党员徽章、设立党费集中交纳日、创建党员先锋岗、开展主题党日等措施,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坚持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利用元旦、春节、“七一”建党节等时机,带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加大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力度。
14.服务大局谋发展。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信访工作的最新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新思想定向领航,夯实信访工作的思想根基。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建工作与推进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结合信访“三无”创建活动,深化“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扎实开展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的“四下基层”工作,统筹推进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实现最多投一次、最多跑一地、最多交一回、最后访一回“四最”试点工作目标,确保工作有特色、见实效,切实做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目标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