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信访局(市委信访局)发布时间:2023-10-1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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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快建设服务型机关的步伐,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第二条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政务公开领导组织的健全及履行职责情况;

(二)公开内容。是否按照局政务公开制度和目录规定的具体内容,全面、真实地予以公开;

(三)公开形式。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和多层次进行公开;

(四)监督保障。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及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五)公开效果。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群众评价状况。

第三条考核形式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科室进行考核,并结合平时检查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条考核评议的结果运用

考核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优秀”、“合格”的科室,对“优秀”的科室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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