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沟通 防患于未然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14-08-28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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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规范就医诊疗行为,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基金稳健运行,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拟对慢性病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为了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超前防范,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希望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稳步推动该项工作。

   我市自实施门诊慢性病制度以来,慢性病患者实行定限额医疗费补助,统筹基金按不同比例对职工、居民慢性病治疗予以补助,可选择1家医疗机构,1家定点零售药房购药。制度的实施,在减轻参保群众看病经济负担和方便群众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参保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定点医疗机构的增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各种问题和矛盾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金风险加大。药房受利益驱使,允许慢性病患者在定点药房用统筹基金购置生活用品,2013年度寿县、金寨等县区已经出现了基金收不抵支现象,与慢性病人员不合理支出存在因果关系,既损害了基金正常使用,又加大了基金支出风险。

   二是不能因病施治。每个人慢性病患者病情不同,治疗和用药方案也不同,只有规范的医疗机构,才能针对不同病情做到因病施治,规范开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由于定点零售药店缺乏技术力量,不具备看病就医资质,以零售药品为主,从而导致患者不能做到因病施治,也使慢性病患者得不到进一步的诊疗。

   三是难以实施监管。自慢性病制度实施以来,就城区而言,由当初定点的4-5家,现已增加到目前的60多家,加之定点药店上传费用均替换成各种治疗的药品费,经办机构难以查证。

   四是没有退出机制。按照原管理办法,慢性病患者通过评审后,每年只要凭就诊记录报各级医保中心进行年审即可继续享受待遇,对一些已达缓解期标准不需要继续治疗的患者,年审后仍然可以享受相关补助待遇,一评定终身。加之定点药房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许多人将办理慢性病当做一种福利,拉关系、找后门要求享受慢性病待遇。

   五是具有经验可借。外市,以及本市霍邱、霍山、叶集一直将慢性病就诊在医疗机构,2012年我市市级统筹后也全部在定点医疗机构,既规范了诊疗行为和管理,又杜绝了基金损失。此外,以后还将向外地一样,逐步放开个人账户,更加方便参保群众。

   针对上述情况,为了维护所有参保者的权益(包括慢性病患者)和基金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局联合发文,将于2014年9月1日起对所有慢性病患者全部定点在医疗机构,同时对2012年前评审的慢性病进行复审,此项工作可能会导致部分慢性病患者和已得利益的药房人员信访。为确保社会稳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相关部门发了《关于加强城镇基本医疗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情况说明的函》,提前加强沟通,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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