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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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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信息来源: 市信访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4年度六安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信访局联系(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东路市行政中心六安市信访局;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7997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市信访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聚焦信访重点领域,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主动公开

      市信访局2024年全面公开机构简介、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条,微信公众号上公开360条,定期动态更新经常性工作信息,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职能信息、信访事项办理方面,因涉密,根据保密管理规定未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定期查看线上依申请公开平台和线下邮寄地点,将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依申请公开指南和办理流程。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已办结2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均需通过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和经常性的信息保密检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动态调整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并做好常态化更新维护,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工作,本年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0条,公众号运营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大涉及到个人隐私政府信息的排查工作力度,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对照上级部门反馈的测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一对照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认真完成每一次整改任务。积极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度各项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政务公开工作,明责压责,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了解程度不高,宣传力度不大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局门户网站和“六安信访”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知情度;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程序,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我局与广大人员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的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六安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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