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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的办理时限
留言时间:2024-12-02 08:26:2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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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信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咨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时限。
市信访局
回复单位:市信访局
发表于:2024-12-02 09:20:43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信访事项办理时限”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信访工作部门收到信访事项后,在15日内转送、交办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或告知不予(不再)受理;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收到信访事项后,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